2026 年版 AHA/ASA 中風復健指引讀書筆記第四篇,對應原文第 5 章「Sensorimotor Impairments and Activities」。導讀在這裡。
這是全份指引最長的一章,十節、近百條建議,從有氧運動一路涵蓋到吞嚥。條目雖多,但讀完會發現主軸只有一句:練你真正想恢復的那件事,重複、漸進地練。其他所有工具的角色,都是幫忙把練習量堆上去。
三條「不建議」,說的是同一件事
先看最容易被誤讀的地方。這章有三條 Class 3: No Benefit:
| 項目 | 評級 | 原文的比較對象 |
|---|---|---|
| 機器人輔助步態訓練 | 3: No Benefit, A | 對可行走者,不優於任務特異性的地面步行訓練 |
| 跑步機訓練(含減重) | 3: No Benefit, A | 對可行走者,輕至中強度不優於地面步行訓練 |
| 神經發展治療(Bobath) | 3: No Benefit, B-R | 用於改善步行與上肢動作 |
這三條要連著讀。它們沒有說這些方法「沒用」,而是說在同樣的時間裡,不比讓人真的在地上走來得好。前兩條的適用對象都明寫「ambulatory」——對還不能走的人,減重跑步機或機器人仍然是把人撐起來、製造步行經驗的方式。
指引在別處的態度也一致:機器人用於中到重度上肢偏癱時,作為標準治療之外增加練習劑量的手段,列 2a(A 級證據)。同一個工具,換一個角色和對象,評級就不同。
步態:唯一講得出具體劑量的地方
第 5.5 節有 18 條建議,最實用的是這條:
至少 4 到 8 週的高劑量治療(每次 1 到 2 小時、每週 5 次、中至劇烈的心血管強度、增加踏步次數),可有效改善步行速度與耐力。(2a, B-R)
整份指引裡,把「多少才夠」講到這麼具體的地方不多。
台灣的現實是,健保門診復健很難達到這個頻率與強度。我覺得誠實的說法是:這是國際證據指出的有效劑量,我們的制度下多半達不到,所以家裡的自主訓練和家屬的角色會被放大——而不是把這個落差當成推銷自費療程的理由。
其他值得記的:
- 跨專業、目標導向的復健計畫(Class 1, A)與針對地面行走、踏步、平衡的任務特異性訓練(Class 1, A)是這節僅有的兩條 Class 1
- 阻力訓練要兩腿都練,只練健側那一邊無效(2a, A)
- 節律聽覺刺激(2a)、下肢 CIMT(2a)、鏡像治療或心像練習(2a)、互動式體感遊戲或 VR 步態訓練(2a)
- 功能性電刺激(2b)、水中運動(2b)、針灸(2b)、感覺閾下 TENS(2b)、視覺生物回饋(2b)
上肢與日常活動
- 依個別需求與最終返回的環境量身設計的 ADL 訓練(Class 1, B-R);IADL 訓練(Class 1, B-NR)。「最終返回的環境」這幾個字很關鍵——在病房練的動作,要對得上他家的浴室。
- 重複、漸進分級的功能性任務練習,包括 CIMT 與改良式 CIMT(Class 1, A)
- 機器人輔助作為加值(2a, A)、心像練習(2a)、肌力訓練作為任務練習的輔助(2a)、VR 增加練習量(2a)、主動的體感辨識訓練(2a)、鏡像治療用於中重度偏癱(2a)
- 早期少量自主動作或肩半脫位者用 NMES(2a)
- 迷走神經刺激(VNS)搭配高劑量任務特異性訓練(2b, B-R)——這是本版新入列的項目
- Bobath 用於上肢:3: No Benefit
痙攣
- 肉毒桿菌素注射,上肢與下肢皆 Class 1, A
- 注射時使用超音波、電刺激或肌電圖導引(Class 1, B-R)——導引不是加值選項,是提高療效的建議做法
- 嚴重且對其他治療無反應者,鞘內 baclofen(2a)
- 口服抗痙攣藥只有 2b,而且指引直接寫明可能造成劑量限制性的鎮靜、無力等副作用
- 副木與貼紮不建議用於預防腕與手指的痙攣(3: No Benefit, B-NR)
家屬最常問的「吃了會不會一直想睡」,指引其實幫忙回答了:那個代價是被寫進建議文字裡的。
平衡、輔具與矯具
平衡那節最強的一條是適當的輔具或矯具處方與適配(Class 1, A)。輔具章節則明寫:偏癱者使用踝足矯具(AFO)或功能性電刺激,可改善平衡與行動(Class 1, A)。
太極再次出現(2a, B-NR,改善平衡)、VR 平衡訓練(2a)、核心穩定運動(2a)。
至於慢性期中重度上肢受限者使用靜態副木,指引的用詞是「尚未確立」(2b)。
生活型態:這節其實是預防再中風
第 5.8 節多數建議改寫自 2024 年的初級預防指引,但放進復健指引裡有它的道理——復健期是病人最願意改變生活習慣的時候。
- 每週至少四次、每次 10 分鐘以上的中強度有氧,或每週兩次、每次 20 分鐘以上的高強度有氧(Class 1, A)
- 每日鈉攝取減少 1 公克以上(Class 1, B-R)
- 戒菸諮詢(Class 1, A);避免二手菸(Class 1, B-NR)
- 男性每日超過 2 杯、女性超過 1 杯酒精,即應提供介入(Class 1, B-NR)
- 地中海飲食(2a);每 30 分鐘打斷一次久坐(2b)
另外,整體身體活動的建議是每週 150 到 300 分鐘中強度,有氧 3 到 5 天、肌力與平衡 2 到 3 天(Class 1, A),而且明確要求臨床人員要和病人一起訂出做得到的計畫(Class 1, C-EO)。
視覺:把「改善生活」和「治好缺損」分開講
這節的分寸值得學。
視野缺損者做代償性掃視訓練列 2a,但指引在同一條裡寫明:這能改善視覺相關的生活品質,卻不能改善視野缺損本身。稜鏡也是代償(2a);電腦化的視野恢復訓練只有 2b。
反過來,眼球運動訓練、鏡片與有色濾鏡不建議用於改善視覺空間/知覺障礙(3: No Benefit, B-NR);但輻輳不足者做眼球運動,則是 Class 1, A。
同一種做法,用在對的問題上是 Class 1,用錯地方就是不建議——這章大概是全份指引裡把「適應症」講得最乾淨的一節。
吞嚥:時間軸很清楚
第 5.10 節的建議幾乎可以直接畫成時間軸:
- 入院 24 小時內、且在進食、喝水或口服藥之前完成篩檢(Class 1, B-R)
- 篩檢要用正式、經驗證的工具,至少包含不同容量液體的吞嚥觀察(Class 1, B-NR)
- 疑似吞嚥困難者,儀器檢查優於床邊測試(Class 1, B-NR)
- 急性期四天內、或拔管後 24 小時內做儀器檢查(2a)
- 轉到新的照護場域時,24 小時內再篩一次(2a)
- 出院後三個月內重新做完整評估(2a)
治療端:行為性吞嚥治療有效(Class 1, B-NR)、生物回饋作為輔助(2a)、咽部電刺激(2b);神經肌肉電刺激加在行為治療之上,效果未知(2b)——這條值得記,因為它常被當成賣點。
營養方面:急性期早期營養支持(Class 1, B-R);長期無法安全吞嚥者,經皮胃造口(PEG)優於鼻胃管(Class 1, B-NR);短期則可考慮鼻腸管或間歇性口胃管優於鼻胃管(2a)。
「鼻胃管什麼時候能拔」是家屬最常問的問題之一。指引沒有直接回答,但「出院後三個月內重新評估」這條,等於給了一個該回頭問的時間點。
那麼多工具,到底怎麼看
讀完這章,我的做法是對每個工具問同一個問題:它是在幫忙增加練習量,還是想取代練習?
放在前者的位置,指引給得挺大方——機器人、VR、電刺激多半有 2a;一旦被放到後者,評級就掉下來。至於練什麼,答案不在指引裡,在那個人想回去做的事情上。
本系列:導讀|(一)復健計畫|(二)併發症|(三)評估|(四)動作與吞嚥|(五)認知與溝通|(六)回家之後
本文依據:2026 Guideline for Adult Stroke Rehabilitation and Recovery. Stroke. 2026;57. DOI: 10.1161/STR.0000000000000536,第 5 章。建議等級(Class/LOE)皆引自該文件。
本文是我的閱讀筆記,不針對特定個案,也不能取代醫師與治療團隊對個別病人的評估。文中提到的訓練與治療是否適合、強度如何設定,請依專業人員的當面評估執行。